近年来,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金/SAIF)多位教授结合中国经济、金融领域实践,以翔实数据和深入思辨开展探索研究,并将这些学术成果发表在国际顶级和一流学术期刊,帮助世界理解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
为此,我们陆续推出“高金教授研究的中国议题”系列稿件,通过介绍高金教授有关中国经济、金融问题研究的学术成果,为我国经济、金融体系发展提供更多参考。本期内容,介绍汪勇祥与合作者(A.V. Chari,Elaine M. Liu,Shing-Yi Wang)共同完成的论文“Property Rights, Land Misallocation, and Agricultural Efficiency in China”(产权、土地错配与中国农业效率)。
“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农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农业生产率的增长一直被视为结构转型与经济增长过程的核心。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分重要。但目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率仍然非常低,这可能是富国和穷国总体劳动生产率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期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率相对低下可能是因为存在摩擦产生的生产性资源错配。那么,如果通过农地产权政策能够降低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成本,会在多大程度上缓解我国土地资源错配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呢?
研究团队考察了中国农村允许农民出租土地之后的产权改革对土地分配和农业生产率的影响,依托于中国200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RLCL),米乐m6官网 mile米乐m6发现改革导致土地租赁活跃,土地租赁权的正式化导致了土地向生产率更高的农民再分配。村庄的土地产出和总量生产率分布提高了8%和10 %。同时,改革也提高了跨作物土地配置对作物价格变化的响应能力,即作物价格提高会导致村庄内种植该作物的土地面积增加。
研究团队利用了中国当时土地产权政策改革这一不可多得的合适的政策实验,为回答上述问题提供了可靠证据。以往文献多通过结构模型探究土地错配,本文为这一研究方向提供了可信的实证证据,从独特的权利正规化视角探索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对农业生产率的影响。
汪勇祥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汪勇祥教授曾任南加州大学Marshall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终身教职)。
汪勇祥教授担任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和Review of Finance的副主编,同时还为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及科学等领域的数个顶级学术期刊提供审稿服务。汪勇祥教授研究课题曾获得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及中国国家自然基金的资助。其研究成果曾被Wall Street Journal,Business Week,The Economist,New York Times,Science等经济、金融和科学媒体广泛报道。汪勇祥教授2023年获得SAIF教授杰出学术研究奖。
1979年,我国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拥有了土地的耕作决策权和产出控制权。1998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进一步为农民土地使用权提供保障,允许农民与村镇政府签订为期30年的正式土地合约。2003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RLCL),除了重申现有的30年正式土地合约外,还为农民提供了合法的土地租赁和承包的权利,为租赁合同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随着各省陆续出台该法律的实施文件,研究团队发现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经有22个省级政府正式发布了实施RLCL的公告。
研究团队将家庭层面的农业产出和投入数据与收集到的各省实施RLCL的时间节点数据结合起来构造了面板数据集。
NFP数据是研究的主要数据来源,该调查由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在1986年启动,涵盖了32个省份399个村庄的19000家农户2003年-2010年的数据,能够提供关于家庭农业生产、就业、收入和劳动力与机器投入的详细信息。
NFP数据的一个缺点是缺乏土地质量信息。因此研究团队使用2012年针对部分NFP农村家庭进行的一项名为 “农村企业和家庭土地调查 ”中的土地质量数据来进行补充。将其合并到NFP数据集后可得到分布在20个省份、247个村庄的2326家农户的数据。
研究团队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收集了2002-2009年的省级农产品价格指数,并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收集了同期的美国农作物价格指数,所有指标均在2001年设定为1。
研究团队主要从北宝数据库收集各省发布实施RLCL的政策文件,并且使用西湖法律图书馆等其他法律数据库作为补充。
在完成初步搜索工作后,作者仅保留了由省政府发布的文件,剔除了与具体实施RLCL无关的文件,最终获取了各省份具体实施RLCL的准确时间。
研究团队首先考察RLCL改革是否影响家庭土地租赁活动,利用改革在各省实施时间不同采用渐进DID的识别策略估计改革的效果。
估计方程中的y是家庭承包和租出土地面积的反双曲正弦函数,等号右侧的PostReform表示是否为改革实施后的年份(不包括改革当年,如果是自改革后年份则赋值为1),ReformYearpt表示是否为改革实施当年的虚拟变量(如果实施了则赋值为1,未实施赋值为0)。
采用DID估计时需注意政策实施同时还发生的其他变化,这一时期农村家庭的另一个重律变化是农业税的减少和取消。因此在上述估计中还额外控制了Tax表示农业税率。
下表的结果显示,在列1全部家庭样本、列2限制为农业生产的家庭和列3平衡面板家庭样本中,RLCL的实施都显著促进了家庭土地租赁活动。列4-列6结果表明,RLCL实施导致土地出租面积增加了7%,土地出租更多地是面向个人而非企业。
为了观察RLCL实施前后的时间趋势,研究团队采用事件研究法构造如下估计方程。下图的结果表明渐进DID模型的平行趋势假设是得到满足的,即在政策发生之前没有明显的趋势,但估计系数在政策发生之后显著为正。
研究团队进一步考察了RLCL改革对村级层面农业总产出和生产率的影响。村级总产出是按照全国平均价格计算的总收入;村级总生产率为村级每亩总收入,可理解为总产量,估计方程如下所示。
下图也证明这一政策效果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即在政策发生之前系数与零无显著差异且无升高的事前趋势,政策发生后系数显著增加。
研究团队利用各农作物的投入产出详细信息构建了全要素生产率(TFP)和土地边际产出(MPL),通过模型检验RLCL在土地再分配方面的预测。假设生产函数为柯布道格拉斯形式:
其中因变量代表了农民i在t年v村庄c农作物的产量,方程右侧第一至四项分别代表土地投入、劳动投入、机器成本和其他投入成本,最后一项为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对数,并进一步将TFP分解为农民-农作物、农民-年份和村庄-农作物-年份三重固定效应和残差项。
研究团队首先构造农户-农作物-年份的土地边际生产率,在柯布-道格拉斯假设下,这被定义为土地的平均生产率乘以产出对土地的弹性,后者在生产函数回归中作为土地投入对数项的系数得到。其次,通过TFP分解回归得到农民-农作物项固定效应的估计值,构建了全要素生产率。
首先,研究团队利用构造的土地全要素生产率和边际产出,对土地再分配做了描述性检验。
下图a发现改革后高边际产出的家庭耕种了更多的土地,这与土地被转移到边际效率最有效率的农户假设一致。下图b展示了土地再分配和TFP的关系。在RLCL改革前农场面积与TFP仅弱相关,根据文中假设,土地有效分配要求TFP高的农户比TFP低的农户耕种更多土地。RLCL改革后确实可以观察到TFP高的农户耕地面积增加。因此,描述性证据强烈表明,RLCL实施后土地再分配效率提高。
具体结果如以下两张图显示。TFP最高四分位数的地区耕地面积显著增加,TFP最低的四分位数地区耕地面积急剧减少。
研究团队还考察了RLCL改革对土地承包的影响。如以下两张图显示,采用相似的估计方法,研究团队发现租地面积的增加主要分布在TFP最高四分位数的农户中,对于低TFP的农户来说租地承包行为没有受到RLCL政策的显著影响,进一步说明文章结果是稳健的。
研究团队考察了土地再分配是否会导致机器使用和劳动力的再分配。下表汇报了家庭生产力分位数的回归结果,其中列1-5因变量分别为农业总资产价、机器成本、雇佣劳动天数、外出务工天数、非农劳动天。
回归结果并没有直接观察到资本投入、机器投入和劳动力随着土地分配的再分配。文中推测,产权改革后劳动力流动的不显著在一定程度可以由我国移民制度障碍来解释。
研究团队采用Olley-Pakes(1996)的方法对生产率静态分解,协方差项是可靠的衡量资源配置效率的指标。因此本文预期得到,RLCL改革导致协方差增加,土地流转到生产力更高的农户中。
表5列1-5结果证实了预期是正确的,总TFP增长率约7.6%,协方差项显著增加,约占TFP总增加量的88%。进一步对协方差项分解为同种农作物内和作物之间两部分,发现纠正作物内和作物间之间的扭曲可以为生产力收益做出贡献。
继续采用Baily et al.(1992)的方法对生产率增长进行动态分解,分别得到了农场内生产率增长、市场份额在农场间再分配、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对生产率增长的贡献。下表列6-10结果表明,RLCL改革对总量生产率的影响显著为正,主要是由于农场间市场份额再配置做出的贡献,农产内生产率提高和进入退出对整体生产率贡献有限。
研究团队借助RLCL政策估计了减少部分错配对生产效率产生的影响,文中也进一步通过构建了反事实组的模型进行估计,计算了假设土地完全有效配置后将使产出平均增加73%。
土地改革不仅可以在静态上纠正土地错配,也可以提高土地配置对生产率冲击的反应能力。研究团队将不同农作物之间的价格变化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冲击,并发现改革后有更多的跨农作物重新分配,即农户可以通过改变耕种农作物的类被来应对价格冲击。
下表列1-2中因变量为农作物耕种面积,列3-4中因变量为各类农作物是否被种植的二元变量,并采用滞后一期的美国农作物价格指数和中国省级农作物价格作为工具变量。
具体结果表明,改革导致了某种农作物价格上升后当年耕种面积增加,农民可以通过合法的土地租赁活动优化耕种行为并更好的应对价格变动。
研究团队考察了产权制度对农业用地有效配置的重要性,并发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土地租赁交易活动,导致农业产出增长了8%。土地从生产率较低的农民向生产率较高的农民再配置驱动了生产率的提高与发展。
研究表明,土地租赁交易权的法律保护对于土地和劳动力有效的资源配置至关重要,仅依靠家户的非正式方式是无法完全解决土地承包问题的。
我国有独特的历史和一整套土地制度,但农业生产在许多重要方面都具有发展中国家的典型特征,最突出的是以小农户占主导地位,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机械化程度较低。因此,借助RLCL政策改革研究缓解发展中国家的土地市场摩擦效应是具有启发性的设定。研究团队认为,未来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是在对制度进行改革时效率与公平的潜在权衡。
国际学术界对资源错配的研究一般是侧重于关注工业制造业领域,对于农业资源错配的学术研究却严重缺乏,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研究人员一般缺乏颗粒度足够细的微观数据来估计农户层面的农业生产率;
◎第二,对发展经济学的实证研究目前还是以简约式估计为主,而结构性估计以及它的分析范式尚在萌芽之中。
因此,很少有从事发展经济学实证研究的学者从资源错配这一角度来分析这个农业发展最根本的也是相对宏观的问题;
◎第三,由于缺乏适当的政策实验,已有的一些结构性估计的结果往往依赖于模型的众多假设而无法得到有效的验证。
我们这一研究克服了以上三个主要的挑战,使用精细的微观数据,利用新的计量分析和度量估计方法,并充分利用中国2003 年推出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首次在国际学术界研究了这一问题。
因此,这一研究提出了新的研究方法,也利用实证方法丰富和验证了农村产权改革的理论,促进国际学术界对“如何提高农业生产率”这一重要政策问题的理解。
本文也对“中国农村土地租赁权改革对农村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首次评估。
我们的研究表明,在农村进行适当的产权改革,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经济生产效率的提高。这跟中央关于农村振兴的论述和全面部署是一致的。